點這一篇的你,
就表示你也在網路上了,也表示你有可能在寫格了。
對於寫格的朋友們,就會有抄襲、摽竊、盜文、音樂複製這些問題……
常可以看到格友po文,警告某某人盜文,
以我的觀點來說,若有人盜我文,我想我應該竊喜吧!因為我這種白爛文也有人要抄襲?
回過頭正經一點來說這議題吧!
其實盜文,在著作權法上來說,精確用語是「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而重製」
所以盜文應該改用「拷貝」或「抄襲」的說法較好,且日後真的上法院打官司,法官是很一板一眼,會糾正你的不精確用語,羞辱你一番。
所以當你發現有人未經你同意,抄襲你的文章時該怎麼辦呢?
首先你要確實保留證據,能證明對方所抄襲的文章和你的文章有多少的相似度,這舉證的證明度會隨不同法官而有差異,但至少要有70%相似度。
說真的,訴訟是一件累人的事,能免則免,給對方一封信告訴他抄襲的原因所在,
識相的,會趕緊撤文;不識相的,就只好循法律途徑。
接著請記住下面的策略:
千萬別把對方抄襲文章之事隨意公布,
一是、對方有無抄襲不是由你來認定而是法院;
二是、若法院認定不是抄襲時,那對方會反告你刑法310條毀謗罪,那真是得不償失。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包括:文章、美術、攝影、圖形、影音、音樂等……
像現在大家都會直接從youtube下載音樂至部落格上,我要告訴各位,這會吃上官司的,下載一、二個還可以,大量的下載絕對會被盯上的。
因為youtube上的音樂,所上傳來源可能合法的原版或是違法的盜版,
但不論是合法或違法版權,你都不可以下載再重製於你的部落格。
就拿我格子上的音樂來說,我上傳的音樂都是我花錢買唱片來,所以是有合法的版權,那我可以依著作權法第51條與第65條在非營利的合理使用範圍下播放我上傳的歌曲。
我知道有些格友會從我這再複製(重製)於自己的格子上,雖然我是不介意。可是著作權音樂團體是很剽悍的,被他們抓到可要有付高額賠償金的打算。(所以為你好,也避免為我自己惹來麻煩,請勿從我的格子下載音樂!)
你可能會問,既然是合法的版權為何我不能複製過來撥放?我們的宗主國「美國」在背後幫我們量身打造的著作權法就規定,一個人所購買的版權只有他一個人可以合法重製(複製)他想重製的地方,也就是說,其他人想聽我格子上喜愛的音樂,就要自己去買,再複製於自己的格子上,就是這麼麻煩!
雖然畢卡索說:「好的藝術家是抄襲,偉大的藝術家是摽竊。」
但智慧財產權的利益已經是國家對外戰略的龐大利益,任何侵害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之人,都會被政府認定為窮凶惡極之人,比殺人放火判更重,美國就是一例。
為使格友能明瞭著作權法,我儘量化繁為簡,
1.別人的文章別整篇copy,引個一兩句話還尚可接受,但也要修改一下。
2.圖片的引用,這要視著作人使用限制而定,若著作人今天把圖片開放公眾分享,那你的引用是沒有營利目的,通常對方是非常樂意的。
3.音樂的下載、上傳、複製會受較大限制,著作權法規定,原則上只有著作權人才享有重製權,公開上映權,展示、修改等權利。所以一般人要把喜歡的音樂複製、下載或引用至部落格播放都是不行的。
原則不行,例外可以的條件是,音樂是你合法購買版權,再重製於自己的部落格上或供自己使用之地方。
我國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是採「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創作完成後,無須登記或註冊,著作人即已取得著作權。
所以常常看到一些部落格,引一些莫名其妙的著作保護註冊樣章,來顯示自己的創作受保護,其實根本不用。只要你完成創作後於網路上,公開自己的作品便已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或許有些格友會質疑,「我又沒有謀利,為何不能複製歌曲,讓更多人一起分享、欣賞呢?」
這你就把它想做,今天一個美女公開展示傲人的身材,但並不代表身為宅男的你,就可以伸出鹹豬手占為己有。
著作權的保護原則,我國是根據,宗主國「美國」的原理所制定,原始於「天賦人權」的概念。想引用或重製就是要著作人同意才行,而買了版權的人也不代表你可以無限使用,若要在公開的地方撥放或使用時,就一定是非營利且要合理使用的範圍。
那什麼叫合理使用範圍?這真的是不確定法律概念,用比較簡單的比喻,就是一張專輯你若要公開分享給大眾來聽時,只能選個一至二首歌,不能整張專輯全上傳至部落格上。
近幾年,違反著作權法被判刑的網路分享者越來越多,可能是美國壓力也持續加深,也可能是警察想衝績效,但不管如何,只要被抓到,你抗辯說:「你不知道有這種法律規定,或是我不是故意」這樣的說詞,法官是通通不採信。
所以大夥們還是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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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 看來,我先得把我的音樂跟影片刪光光~防範未然!
ok 無用兄 其實一般人都以為,我從youtube作連結為何不可以 我的想法是,當然可以 因為我覺得智慧財權法保護太過頭了 但強勢的永遠是制定遊戲規則的人 在盡量不給自己帶來無謂的麻煩下 就只能如此呀 好笑的是,像youtube這種網路提供者 有著作權法90條以下的免責事由 而從網路提供者那作連結的部落格卻有刑責 真的像是挖一個陷阱讓可憐的小老姓跳
還好,我的格從來不放音樂與圖片 雖然單調了點 但我只希望別人分享我的文字 不需要搞得太繽紛 影響了文字本身的單純與魅力 早安!
這也不錯 純粹的文字欣賞與文字的想像 對於重口味的格友 在選擇立體的文字呈現時 能有個界線知道在哪 不會因為踩了線 而招來無妄之災
呼,好勒家在… 要是有人偷我照片,我也是會暗爽耶!哈哈
殘雲 最近有些關於攝影構圖想請教你 到時我寫篇文章 把一些我拍的圖po上去 你只點一下 我該注意哪些部分
真的要小心, 我也要小心呀! 推
謝謝啦 大家在這園地 都只是以分享的心態來介紹音樂或文章 若因這樣而吃上官司 是真的很倒楣
感恩分享最可能涉及ㄉ過失~願您舒心 安康~
謝謝 也祝您順心平安
有看到的格友都推一下 讓你的格也注意到這一個問題 免得誤蹈...
謝謝 其實部落格撥放音樂有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網路上有許多介紹 只是我總覺得 懂法的人,是輕輕帶過不講更細膩的部分 不懂法的人,只是隨便引用新聞的片段介紹 所以覺得好像有必要對於細節部分作說明
感謝~~極重要的提點分享!! 若只為簡單的分享... 而不慎觸法...實為不值啊!! 可否請教您:: 若要擁有樂曲使用權於格子分享... 那該如何購買呢??? 後又該如何上傳格子分享呢??? 我一直以為在yutube複製即可... 真是大錯特錯!! 由衷感謝~~ 祝福~~週日愉悅唷!!
現在滿多人會從itune購買CD版權 傳統方式是直接購買實體CD唱片 有合法版權的影音後 再從寫文章的上傳圖片紐進去便可以了 可以參考我的留言板 有回答格友這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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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此文及8樓的回應,解答我的疑慮... 從此我也不從youtube上下載影音到blog 安全為上 !
嗯...受教了... 找個時間把自己的格子整理一下...
這篇很受用,感謝~~ 原來自己買的cd 可以複製在自己的格裡唷 太好了 之前以為不行呢!!
可以複製在格子呀 但要符合合理使用的原則 就是例如一張CD紙上傳一首或兩首 就沒關係了
受教了!謝謝大師 我也是想盜文這事應該離我蠻遠的, 有誰會盜我文啊我是哪根蔥... 哈哈
過講啦 很難說的 說不訂就是有人嗜愛你那一味
很受用耶,感謝分享。
太好了 格友能有受用到 就是這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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