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就是有無聊男女,一堆有著現實恐懼症的心理障礙男女,只能在網路世界裡訴說情愛。對著看不到的人,只在心裡想像他或她的面貌,高帥挺拔、美如天仙……
透過文字的交流,然後自己自作多情以為對方對自己有意思,便以為自己是唐璜在世,開始寫些「我愛你」「好愛你」「很愛妳」「無敵愛你」這些廢話。
有時我會想想這些只活在網路世界的宅人們,真的滿可憐的。現實生活無法與人正常交談,不知如何泡馬子,過30歲還是處男一個,導致精蟲充腦而引發精神障礙,開始在網路世界裡,裝大爺、作白日夢。
當現實生活裡,你讓自己像個蟲一樣活著,那在網路裡你也會像蟲一樣過著。
看著格友的格子被人騷擾,想留言抨擊但又怕只會造成對方的困擾,所以決定寫此篇,說一下這些活在網路世界的廢物們,吃上官司不用判你一年半載,只要作一天牢,你就知道被人監禁的痛苦有多難熬了,被人檢查屁眼,還要擔心你的牢友對你屁眼也有興趣。
法律的可怕不在於它的量刑,而是它的地下制裁。
現在我們來舉個例好了:
「今天泥鰍兄對飛行鳥每天照三餐的發表情書,讓許多不特定的格友知悉他對飛行鳥的愛慕,也讓人以為他們是戀人,這造成飛行鳥的困擾。」
在台灣現行法律對於騷擾的規範,僅止於性騷擾防治法。對於跟蹤或是透過網路的騷擾目前還沒有一部正式的法律來規範。
今日的社會,人與人在現實上的互動跟著多了許多,網路上亦是如此!騷擾不再只是有關「性」而已,許多令人厭煩的言行會主動且強制出現在你生活周遭。
對於網路的騷擾要給予騷擾者制裁,依目前台灣法令,最多也只能依照刑法304條的「強制罪」
強制罪所規範的不只是身體不受強暴、脅迫的保護。(在法律上,強暴的意思是指以強制的物理行為,達到使人就範的暴力!)
強制罪所保護的利益在於一個人的「意志自由」,這樣的解釋從法條上看不出來,是屬於透過法律規範目的的思考而來。
回頭看這案例的情況,假若今天騷擾人(泥鰍兄)不斷的在網路上散播足以影響受騷擾人(飛行鳥)日常生活的打亂,因為這會造成受騷擾人需不斷的澄清或檢舉騷擾人的行為,所以是可以構成強制罪。
但這又回到訴訟的原則了,有時我們覺得這可以構成某種罪名,但法官認為不構成,因為這是牽涉到所謂的訴訟策略了,在這就先不談。
除了強制罪以外,是否有其他法律可供救濟呢?
若騷擾者所為的言行有污辱或毀謗,就另有刑法第309條與第310條的適用,另外就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鍰。
以及因為騷擾而造成被騷擾者的生活或心靈的創傷,就有民法第195條的適用,名譽權與身體健康權的問題。
但說真的,對於層出不窮的騷擾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應是像歐美日等國,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對於網路騷擾人,我認為這種就是心理障礙,無法面對現實生活,整日活在電腦前。想像螢幕前的某個網友,「對我有意思呀!」「我喜愛某個網友!」就日日夜夜的寫情書表白,完全沒有與人交際溝通的能力。
今日的網路提供了一個無法自理生活的人,可以肆無忌憚的胡鬧場所,但我也看到這些人等真的被告上法院了,一副就是哭得死去活來的模樣,孬的可以!
宅男們異想世界,已被媒體與商業社會汙衊的令人不堪!
在此獻上對宅男宅女們的發聲,不想面對群眾生活不是一種錯,但卻因為其他心理障礙之人受到了牽連。而媒體不斷亂用我們的名稱,搞得宅在家的都是一群社會米蟲。
對於有些喜歡用悄悄話騷擾情況,我建議格友可以先聲明:「對於某某人再繼續用悄悄話,我將會把悄悄話打開」這樣就不會有民法第18條隱私權侵害的問題了。
中午時分,寫於第八瓶啤酒的朦朧下。
總之別愛上我,也別來騷擾我。
我很醜又很矮!OK!

哈哈哈~~~ 當例子了...^^ 看來網路也不能無法無天 雖然看不到對方 文字還是具有殺傷力... 受教受教
泥鰍與鳥爸回頭: 叫我有事嗎?? 有些人以為螢幕的保護上天下地 躲在後面便樂得鍵盤殺人無懼 說實在的, 蠻悲哀的
卑微的自信心 只剩下那可動的十根手指 願春江大神賜福於他
這種事在網路上好像曾出不窮 太多人以為隔著螢幕騷擾就不會有事...
哈~想笑 笑不出來了... <民法 18條>是嗎.......^^
哈~想笑 笑不出來了... <民法 18條>是嗎.......^^
是有何困擾之事 壓抑著你
*****
*****
懶惰的我 只把留言設為 只限好友~:)))
夠聰明的一招 不知道可否設定為 收錢才準看
被你這麼一公開... 泥鰍怎麼還好意思照三餐去問候鳥兄呢...~~!! 中午時分喝個幾杯啤酒算消暑... 像春江兄把酒當水喝是想提早爆肝嗎... 時候不早了... 泥鰍要到鳥兄那加一頓宵夜... 誰叫咱家就是喜歡玩這個鳥呢...一齊來吧...
呵呵!看到泥鰍和飛鳥爸了耶! 之前也有一位格友受此困擾呢。 受教了,晚安!
被春江兄這麼一說...馬克把對您的崇拜仰慕之意又吞回來了^^"
不用怕 我這個人口味很重
*****
哈哈哈 這篇文有意思 在此對 泥鰍兄 和 鳥兄 獻上遙遠的祝福~ 順便點播一首好貼切的歌 梁詠琪-天使與海豚 (都是一個在天空,一個在水中)^^
哈哈 真怕他們會吐血而亡
笑笑開懷又快活可也!!!
不好意思, 路過的 ....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 躲在電腦後面,對某些人來說, 可能是最舒適,安全, 理想的世界. 你 ... 你 ... 你這又何必呢? 哈哈哈哈 .... 對啦! 這首歌 "How can you mend a broken heart" 是誰的 cover, 聲音超正的 ... 麻煩告知, 謝謝!
Al Green 早期靈魂歌手 長的一頭猥褻的臉 但唱的時在沒話說 恩 改天寫寫他的文章好了 十幾年前收集他5張左右吧
順便補充一下,我去客服問過了,他們說目前沒有限制某部落客不能去某部落格的功能,所以最多就是留言黑名單跟讓他不能訂閱你。((版主有沒有興趣和客服回報這類問題?我們每天一人一信,一定能讓客服弄出這個功能的!
*****
*****
*****
*****
*****
再次點入這篇2014的文章... 你知道...泥鰍一向都是那麼煩人... 而春江...什麼時候會回來呢...
對這篇實在很有感觸。我在某個V 開頭的英語學習網路遇到一個很喜歡用好聽話誇讚女生的男網友,他自顧自的到他喜歡的幾個目標的留言區去留他的情話。 原本不知道他是那樣的人,還以為加好友是要學習切磋,看了一段時間決定刪了那男的,自己的使用名稱也換了一個。 有些很靠近成人的話他也敢留,就是有這樣刻意去造成別人誤會,不舒服又自得其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