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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用兄您的評語都寫得比我本文精彩又詳細

令小弟不得不再多寫點字壓呀

我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在於:

任何的權利都需要相抗衡、制衡,而我說得這種權利形式,不只包含政治上的統治權也含括人民平行之間的自由權與平等權相同概念

舉個例子,宗教的信仰權利,是人人都可選擇信或不信,沒有誰可壓迫誰,是否崇拜與自己相同的神祇,但回顧人類的歷史,宗教的得勢者常是壓迫弱勢者甚至人民的利維坦(怪獸之意)

宗教會藉由勢力的延展至政治領域,再藉由國家的統治權對大眾進行洗腦,這也是為何當前先進國家的憲法會是政教分離

人類的意志,在過去古典哲學理論時代強調著絕對自由意志,理性時代已降,人類高舉著「人定勝天」、「人類掌握自由意志」這種思想,但隨著大腦科學的深入研究,原來人類的行為、意志受到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影響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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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刑法對人的懲罰也開始有了轉變,也因為醫學與科技的進步對人內心(大腦)的探討更加了解,讓我們也更加有著寬容的心態,去看待人類行為的無常與瘋狂

對於一個爭議意題的發生,過去的歷史告訴了我們,常常是強勢者說了算!沒有異己的空間,有人說宗教戰爭是從16世紀開始,我覺得從基督徒在羅馬帝國時代被壓迫時,就已開始了接下來一千多年無止盡宗教戰爭

所以對於宗教的任何言論,我都抱持懷疑看法,若許你會覺得我大驚小怪了,「現在自由開放的社會有這麼嚴重的問題嗎?」

其實這就是人類先天的不良,不良在我們無法像其他生物,可以把記憶與教訓傳承給下一代,讓下一代別再走回極權、殘酷的暴戾時代

我們的大腦思考分成直觀的邏輯的(可以參閱快思慢想),在人類的演化過程裡,「直覺式的思」考扮演著人類重大生存的要件在。面對危機的發生我們須馬上就反應面對外在的千變萬化視覺影像與資訊我們不可能慢慢地一條條的處理一定是運用既有的經驗與思維來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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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不承認自己是自以為是、視野狹小、盲目又狂熱的自私分子。我們很容易就被身處環境的氛圍所渲染心靈的脆弱視我們的共同點所以宗教常駐人心但我們公共議題卻因宗教的操弄那只是倒回黑暗年代

議題可以支持或反對,但應該站在理性的探討,當宗教盲目一個人的心時,說出的言語就如同,那些說:「神會治療你同性的傾向」、「同性戀會造成社會體制會崩潰」、「神只贊同男女結合」這些的言語,跟直通肛門的糞便有何兩樣!

同性的傾向因為基因學的出現,我們了解到染色體的突變與差異會造成性向的改變,依宗教的理論說人是神造的,那基因突變也是神的旨意呀!所以同性結合有何不可呢?

若說同性的結合會造成社會的瓦解,我只能說,講這種的話的人學識內涵根本不夠,還可以振振有詞的站在公共議題上夸夸而談

提出這樣的論點,就須拿出數據來說明,但有這樣的基礎數據在嗎?絕對沒有!北歐國家實行同性婚就是利於一種包容的心態,只是把原本私下不容於法,轉化為透明追求幸福的保障

這是多一個選擇而不是只有這個選項

現在反對的人,心態上就好像以後,人人都是只愛同性,再也沒男女之間的結合

請告訴我這樣的末世論點,在哪可以查到,讓我好好研究一下

至於有些人假借多元成家,這舞台來獲取政治利益,我想是一定會有,但不論是支持或反對方都會有這種人存在,任何的革命或任何的抗議運動都會有,天真爛漫形、自私狡黠形、理想抱負形、獐頭鼠目形、想領便當形,各種人都會混在裡面的。

最後要解釋一下多元成家

這個法案有三個面向:

一.是性別取向的結婚也就是說對象可以是男女男男女女及變性問題目前變性人在戶籍法上是不承認的也就是身分證是男的但你明明已變性為女的

二.是「事實上結婚」,是指雙方沒結婚但有同居成家的事實存在。這在先進國家都承認的,像在台灣常常會有奉子結婚的現象,但在歐美兩人只要有同居的事實,不論子女或財產繼承問題,都視同結婚法律關係之效力

三.是擬制家屬制度,例如無用兄跟我是同一個互助團體而我因為舉目無親,在我死後可以繼承我的財產

一些反對的聯盟根本連法案都沒看或看不懂,就胡說八道的亂反對,甚至亂說是一個人可多妻制或多夫制。這種人,跟那位在教會說:「觀世音是淫亂的象徵」有何不同!

其實社會的面相,無奇不有,就好像賺錢的方法不是只有一種(我是指正當方法),對於這些人與人間的問題,應當站在開放立場討論,而不是一昧壓制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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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江水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