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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律師

最虛偽的莫過於滿嘴空泛的公平正義理想

自我中心的意識形態仍猶如極權者的獨裁意識

令我噁心!

而這樣的律師形態,卻常是日劇所要歌頌的對象。

律師的正義不是寫在法條裡的抽象符號,

正義的內涵本身空洞無實,需依靠著人類不斷在歷史中犯錯、殺戮、反省、改過。然後又再一次的惡性循環,又再一次從錯誤中學習。

正義,不需要高深哲學的艱澀賣弄。蘇格拉底探究哲學於尋常百姓家,對於疑惑的尋答,內心不帶著讀書人的傲慢,秉持開放包容的態度,吸納各種形形色色人物的生活經驗。

正義如何定義?或許就如同「文明」一詞一樣,難以簡單的三五句話來草草交代。君權時代,正義是勝者獲得統治權力的代名詞,隨著物質享受的進步、生活安定,開始了歧異語言的出現,創造專業的假象,藉此壟斷知識的領域。這也就是為何王國朝代下,百姓大都是文盲。文字是力量的來源,懂得運用文字便能創造神秘般的思想,激起你的狂熱、激起你的崇拜與追隨。

文藝復興以降,漸漸誕生對宗教的懷疑,懷疑宗教的教條難道是處世正義的根源嗎?有著為何教義典籍裡處處有著矛盾的疑問?這樣的想法開始充斥在人心底。作為掌權者的宗教國家(因為政教未分離),扛起正義的旗幟,先知說的語錄就是絕對的正義,不容懷疑。而凌虐迫害、血腥鎮壓便在人類歷史漩渦裡不曾短少。

理性時代的開啟,正義邁入新的一頁,開始連結成「正義與民主」、「正義與自由」、「正義與福祉」、「正義與道德」在琳瑯滿目的名詞裡,正義還是說不清。從亞理士多德認為正義是政治的良善來著眼,歐洲哲學思想核心的根基便是,「正義是達成人類至善的工具本身不是作為目的來思考」。

而這正是我抱持懷疑的地方!

我認為,「正義是作為人生實體的根源」。「工具」與「本質」的思考所產生的行為是有極大差異,因為當正義是一種工具時,可作為當權者恣意竄改的來源,可以合理化殘酷的殺戮、種族的滅絕;可以正當化壓迫人民思想的箝制。

回過頭來,我想表達的是台灣為何法律系學生法律教育會失敗?因為當你進入法律系的體制中時,國考、律師特考,便是你的宿命,你可以反抗!但周遭同儕與師長、環境的氛圍,你承受的住嗎?

在大學時代裡,真正沉思於哲學、法理學知識甚至各種學問知識的探求,能有幾人?這樣的教育政策造就一堆法匠,只知用法而不懂法;否則就是造就自以為正義天使的司法人員。惡法絕不是法。相信大家常會聽到警察或官員們說:「依法行政」這句話,所謂依法是指只要是法,管它是惡法還是良法,我就是蠻幹。苗栗大埔徵收就是濫權用法的例子。

一般人不熟悉法律,所以需要律師,因為律師壟斷法律知識來源與訴訟的權利。在觀賞日劇有關律師議題裡,通常主角會被塑造成熱血莽撞、天真無知的形象出現,以及對於劇中法律議題人物角色都與現實多有差異,真的值得推薦應是由〈堤真一〉、〈小田切讓〉主演的【司法研習八人】組或由〈豐川悅司〉主演的【流氓律師】,值得細細品味。

也推薦閱讀:

           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殷海光《思想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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