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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的村   

 

親愛的!

你離開的第N天,外頭下起了大雷雨。

八月了,仲夏也將悄悄離去,

再過些日子,初秋也將來臨。

你離去的第一個周末,我呆呆望著街道行走的路人,

想著 想著 留下了淚,或許是過去的美好……這些灑狗血的瓊瑤橋段,我不想寫,但媽的!心好痛!

把這些心情寫在部落格裡,有人不以為然、有人覺得這種把戲,是為了出名想過過當藝人的感覺,說真的,這些話就算都對,但是那又如何?

人天生就是社群的動物,藉由彼此的溝通融入生活著,而這種方式,從過去的交談、書寫到現在開放在部落格上,心情悲傷、喜樂依舊,只是方式多了些選擇。

作家的小說情愫不也是來自於親身的體會嗎?所以隱私不隱私,不是問題所在,抒發的管道多了些,可以共鳴的有緣人多了些!

若說寫出內心感受就是做作嗎?那乾脆傳世於今的經典文學都燒掉算了!

生存於快速流動的時代裡,力爭上游是每個人的夢想,這句話不是說要成為多有名、多有錢之士,說的是一個目標、一個屬於自己的人生。爭取它、表達出來,讓人能感受到你的熱情,而這種方式借用部落格去表達,成為一種心情的宣洩。

隱不隱私!或許已是其次。

一個平台能讓小小人物表達出自己,別人接不接受又是一回事,但能把當下的苦悶與歡樂分享給他人,這不是樂事一件嗎?

說真的!在這裡,喜不喜歡很簡單,看不順眼,就是封他帳號、不看討厭的文章!

天啊!本想寫些情傷之痛,到頭來怎寫了些屁話呢?

或許滿腦子淨是這些亂談爛調,所以愛人同志才會「對郎照」吧!

 

再過些日子你的蹤影會漸漸淡去,雖然回憶仍在。

今晚夜裡不再有妳的氣息,聞不到妳烏髮上的茉莉花香,但失眠的夢裡會再有妳,我知道!

已無法再帶妳去鄉下寧靜的樹蔭步道了,

我知道,當喚不回時,就是放手離去,踏著緩慢的步調尋找幽微的曙光

我想我該放手,為了妳也為我自己;

我想放空自己,流浪到遠方的台東去,尋找最初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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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江水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