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志婚姻的理由,難道就只有「維持傳統婚姻」、應該「一夫一妻制」、「為下一代幸福」…

這樣的口號也未免太空洞!

反對者站在多數者的強勢立場,以宗教、經濟、政治的力量壓制弱勢者的生存空間

憲法上並無強制婚姻必須一夫一妻制,憲法站在一個法位階最高的角度,職在維護人權,保障每一個人生存的空間。傳統制度的維護,不足以當藉口。北歐國家對於同居的「事實上婚姻」與同志的權利保障,也沒有因此發生如宗教團體所說的社會體制崩壞。天主教、基督教團體藉由各種理由去壓迫多元成家法案

這是博愛的精神嗎?

再來一堆只是人云亦云而反對的婆婆媽媽們,為維護本身的利益而以「下一代的幸福」這種口號來壓迫少數者的空間。何來理性的對話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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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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